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能源发〔2025〕5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发改能源字〔2025〕626号)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包头市石拐区2026年二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包头市石拐区2026年二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面向社会公开优选,以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
一、基本情况
(一)优 选 方: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服务机构:包头市联众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优选内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由申报单位自行调研并确认。
(二)项目接入:由申报单位自行确认接入。
(三)项目建设规模: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
三、优选流程
发布通知→编制方案与初审→征求意见→评审与批复。
(一)发布优选公告
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s://shiguai.gov.cn/)发布优选通知。
(二)编制方案与初审
申报企业应按照《石拐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服务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照优选文件递交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时间范围内递交申报材料。优选服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征求意见
集中征求包头供电石拐分公司等意见。
(四)评审与批复
优选服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出具同意意见后,区发改委根据意见履行相应程序后备案。
四、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二)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6年6月12日下午17:00前。
2.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申报企业将联系方式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slzcyfhglyxg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公司石拐区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优选方: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政府大楼
联系人:葛林芳
联系电话:8710585
优选服务机构:包头市联众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新区大数据产业园B座1号楼202号
联系人:刘琪
联系电话:18406504907
附件:《石拐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服务指南》
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