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出生缺陷防治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文时间: 2025-01-03 17:03 资料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出生缺陷防治地方性规。

相关附件

字体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