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见习工作申报流程

发文时间: 2025-02-17 09:46 资料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政策依据

(一)《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118号)。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2 号)。

二、享受政策对象

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办理流程

(一)石拐区人社部门发布青年见习公告,见习单位根据当年见习人员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向石拐区人社部门申报青年见习基地。

(二)见习岗位发布和见习人员招募:经石拐区人社部认定的青年见习基地将岗位清单通过多种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广泛发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见习单位报名。

(三)见习人员审核工作流程: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确定人员于招募当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系统录入信息,同时与见习单位签订《青年见习协议书》。石拐区人社部门及时通过青年见习系统对申报见习人员进行复审,并通过参保、工商注册、学信网等信息平台,审核见习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四)补贴申请:石拐区人社部门对在岗人员进行审核、数据比对未享受同类补贴,见习单位将申请补贴相关资料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资金,及时按规定下拨资金。

四、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见习期限一般为3-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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