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2-02-02 11:13 资料来源: 石拐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由石拐区政务服务局编制。该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石拐区政务服务局联系(地址: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市民大厅,邮编:014070,电话:2730826)。

一、总体情况

2021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包头市的统一部署,在石拐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石拐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40条,主要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设置、职能、主要领导信息动态市政府报送各类信息232条。包括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同时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积极对基层党的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防控和鼠疫等工作进行宣传,为打造“石心实意”政务服务新品牌和一流营商环境创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相关要求,每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时更新,增加产品质量、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规范工作机制,制定《石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石拐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四)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将政务公开纳入区属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各单位设置了考核细则和分值,完善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制度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还存在格式、排版、字体、图片尺寸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信息多为动态信息、政府文件、财政资金、土地征收、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等信息相对较少。

三是信息员存在流动性大、缺乏系统培训、业务不精、不专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三审制”。将提高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行管理,强化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信息发布实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的规范化。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依托新媒体,加强对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信息的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员管理和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部门信息员持续开展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部门交流、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 2021 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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