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民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 2021-01-27 09:36 资料来源: 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现将石拐区民政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石拐区民政局积极落实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将区民政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社会救助等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20年石拐区民政局公开信34条,主要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民生信息等。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每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对信息公开目录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15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0

0

0

0

0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距离自治区、包头市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日常化工作进行管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信息公开渠道较少,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单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将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借助政府公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 2020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

字体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