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拐区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 2026-03-27 11:35 资料来源: 石拐区司法局

2025年,石拐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各项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与区域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建领航全域覆盖,法治统筹筑牢根基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以系统思维构建责任闭环、筑牢思想根基。深化思想铸魂工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校课程,通过区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组织等多元学法60余次,举办党代表履职提升、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等专题培训班6期,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及法治骨干全覆盖轮训,推动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同步提升。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委员会及办公室主任会议3次,统筹调度守法普法、执法、司法三大领域19项重点工作,印发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大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压实闭环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核心指标,组织50家单位、5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评议,实现述法全覆盖,推动法治思维成为决策办事的根本遵循。做好收官谋划衔接,细化“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验收29方面471条任务清单,以验收促提升,整改各类问题70余项,系统总结经验成效。立足区域发展实际谋划“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推动法治建设从“全覆盖”向“高质效”、从“覆盖城乡”向“不留死角”深度升级。强化立法服务保障,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精准发力,针对29部法规草案提出意见425条,85条被采纳,探索形成的基层立法“1234”工作模式获自治区认可。

(二)法治政府严规善治,权力运行权清责明

以清单化管理、制度化约束为抓手,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优化职能权责配置,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成453项行政许可、1155项政务服务事项100%标准化,保留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5475项,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健全决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年度决策事项清单及编制指引,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要求。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定期”清理,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81件,实现176份合同、33件规范性文件、85次政府会议法律顾问审核全覆盖。制定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败诉率降至14%。深化行政争议化解,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推广行政复议代办点,开展宣传培训8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调解和解6件,实现争议源头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十条重点举措,从制度供给、规范执法等六个维度精准赋能,向8个产业链、25个招商小组及39个相关部门解读招商机制,严格落实“首谈报备”制度,备案59个首谈项目、33份项目合同,筑牢制度保障根基。

(三)信用治理强基固本,诚信建设全域赋能

以“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为核心,构建覆盖全域、协同高效的信用治理体系。强化统筹推进,制定诚信建设工程年度重点任务方案,细化75条落实举措,建立月调度机制,报送工作简报82期,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巩固建设成效。深化信息公开公示,全面推行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制度,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信用信息216条,信用承诺信息2706条,水费信息1318条、燃气费信息15656条,提升政务信用透明度,完善全域覆盖的社会信用数据库。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事事受损”联合惩戒机制,公布限制高消费人员202名、失信主体9个,通过官方平台公示失信名单14次,形成强有力的信用约束震慑效应,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执法提效赋能,监管为民坚守底线

以体制改革为突破,构建规范公正、精准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挂牌成立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全区24家执法部门全部设立内部法制审核机构,配备45名法制审核人员,筑牢执法合法性第一道防线。强化执法监督整治,专班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联合纪委监委开展案卷评查37卷,走访重点企业5家,上报问题线索5条,对32家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系统,发布实施方案,开展系统应用专题培训会,通过数字化手段把行政检查纳入闭环管理,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赋能增效,让企业安心经营、聚力发展。聚焦民生重点攻坚,围绕食品安全、民用“三表”、加油机作弊等群众关切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与伴随式监督,约谈服务企业4家,检定计量器具120余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0家次,完成污染物超标排放12项问题、机动车检测机构11项问题整改,核查基层统计站18家,纠正违规问题9家,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五)司法公正坚守初心,司法公信聚力提标

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以精准监督、高效办案筑牢司法公信力根基。规范司法办案程序,常态化开展执行案件评查,专项评查18件延审扣审案件,自查31件执行案件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确保司法程序合法规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88人,同比分别下降57%和8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处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11人。深化落实办理醉驾案件的意见,起诉危险驾驶犯罪10人,同比上升400%。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起诉掩隐、帮信犯罪9人,同比下降31%。做强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率100%,受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3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6%。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贺龙指挥所旧址案获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六)法治社会全域覆盖,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为抓手,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石拐智慧司法AI法律管家服务平台,整合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功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绘新村”“法治惠民生”等主题宣传活动200余次,覆盖群众5.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成功争取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落地,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件,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提供“线上+线下”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动38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完成7个重点项目稳评报告的审核备案。推进区、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石心实意”调解品牌为引领,规范“三单两函”机制,创新“12345+调解”“网上群众工作+综治中心”双线联动模式,排查化解纠纷395件。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一定差距。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要每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目前部分单位存在以学习法律法规代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还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了解还不够清楚,合法性审查的意识不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重大决策时人大监督与公众参与不够多。是行政执法专业性规范性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虽然有所提升,但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够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存在执法人员长期借调、转岗从事其他工作等现象,各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以及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铸魂固本强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践行,建立专题研学、轮训实训、实践交流三级学习体系,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常态化落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阐释、模范履职尽责。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机制,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制度体系,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谋实“十五五”法治建设蓝图,制定石拐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责任链条,推进法治石拐建设纵深发展,为“十五五”期间石拐区法治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二)提质增效优制度,筑牢法治运行制度支撑

强化立法联系点效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建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群众点单、部门接单、人大督单”立法征求意见机制,聚焦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提升立法意见征集质量和针对性。规范行政决策与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人员”双重审核机制,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年度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

(三)规范公正提效能,提升执法司法为民水平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执法案卷常态化评查,集中整治涉企“四乱”行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攻坚,推行柔性执法,完善“首违不罚”“免罚轻罚”清单,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健全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点餐制”法律服务。健全涉企冤假错案依法甄别纠正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执行攻坚,治理“有案不理、执行不力”等问题。

(四)普治并举筑根基,推进法治社会共建共享

启动“九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化“法律十进+”覆盖面,重点加强青少年、农牧民等群体法治教育。建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持续开展“千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五有”标准,常态化开展婚恋家庭、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矛盾排查,筑牢社会稳定法治防线。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严格社区矫正监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无缝衔接”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提升公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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