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常青园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时间: 2025-10-30 15:24 资料来源: 农牧局

白草沟村委会:

202561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石拐区常青园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单位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本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石拐区常青园公益性公墓位于包头市石拐区五当召镇白草沟村,项目运行后,预计安置墓穴25000个。项目区总征占地面积15.79公顷,动用土石方总量32.8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6.40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3.32万立方米),填方16.40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3.32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500万元计划20258开工,于20266完工工期为11个月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7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09.2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6.843万元。

二、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加强临时堆土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强化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石拐区农牧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审批。

四、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石拐区常青园公益性公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石拐区农牧水务局

                          2025年6月22日

常青园公益性公墓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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