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闫嘉伟 为石拐区副区长;孙 博 为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利民 为石拐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巩天奇 为石拐区商务和招商投资促进局局长;王 佐 为石拐区司法局局长;李雅民 为石拐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振坤 为石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 彤 为石拐区农牧水务局局长。决定免去巴音巴特尔 石拐区司法局局长职务;董树雄 石拐区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郑利民 石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李雅民 石拐区民政局局长职务;杨振坤 石拐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杨 彤 石拐区农牧局局长职务;吕 帝 石拐区统计局局长职务;郝春光 石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王 跃 石拐区商务和科技局局长职务;张建春 石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任文强 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