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土右旗与石拐区交界乡村道路进行翻修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所提到的土右旗与石拐区交界乡村道路包含土右旗X074野马图至立甲子公路(康卜至前店段)和Y014范虎营-前店公路(马留沟至前店段),共计5.5公里位于石拐境内,但路产路权归属于土右旗。2020年我区和土右旗对该段道路进行了环境整治,石拐境内铺设了钢渣路面,减少了道路扬尘。2023年土右旗对其境内路段进行了改造。我区境内路段因路产路权归属于土右旗,无法争取各级建设资金,该路段未修建。
二、采取措施
石拐区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走访了前店村道路,一方面对路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公路路况测算公路建设投资金额,待工程量和投资金额确定后上报区政府;另一方面协调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同时通过市局协调土右旗修建该路段。
三、取得成果
掌握现阶段路况信息,测算公路建设和日常养护投资金额,上报公路建设养护实际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公路建设。2023年土右旗人民政府实施了土右旗境内Y014范虎营-前店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石拐区农牧局组织白狐沟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去施工现场与土右旗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能否延伸改造线路,将石拐境内5.5公里纳入改造范围。土右旗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因施工图设计和建设资金均不包含石拐境内5.5公里路段,所以无法纳入改造范围。同时,土右旗交通运输局承诺将积极与石拐区农牧局配合,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争取石拐境内5.5公里路段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实施改造项目。
四、举一反三
为群众办理事项时,要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解决方式,兼顾群众利益、企业利益、环保等各方面内容,切实办好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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