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23-07-24 16:02 资料来源: 石拐区人民政府


一、机关职能

(一)发改委职能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规划编制、项目审核、经济体制改革、投资综合管理、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供、现代能源经济发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全方面。

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承担汇总、分析全区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针对发展和改革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建议。

4.承担社会信用体系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

7.承担政府重大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类建设资金。

8.承担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9.拟定粮食等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购、储存、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糖等储备。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12.承担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开发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和项目建设时期的监管工作。

13.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及行业管理工作。

14.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审批。

15.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粮食流通管理、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16.对涉案及其他需要认证的物品进行价格认证并出具认证报告。

17.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举措。

18.推进石拐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协调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参与国际间经济交流合作。

1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统计局职能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3.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服务业等全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全区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基本情况的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9.组织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

10.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11.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

12.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石拐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区包括苏木镇及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交通运输局的职责分工。

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全区铁路、民航等规划。

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区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铁路、民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

4)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内铁路、民航项目的审批备案和对接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民航项目等事宜,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贯彻上级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落实煤炭行业规范。

2)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落实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要求。

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煤炭等能源开发的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时期的监管工作。

4)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炭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3.与区商务和招商投资促进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2)区商务和招商投资促进局负责肉类、蔬菜的储备管理。

3)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4)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棉花、食糖、化肥、药品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加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中共包头市石拐区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区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下设石拐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石拐区统计调查中心,是区统计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头市石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石拐区统计局合署办公,党务、人事、财务等综合性工作组整合设置,业务性工作组相对独立设置。

三、工作地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一楼西区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0472—8728075

六、负责人: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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