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教育局

发文时间: 2023-03-17 11:28 资料来源: 石拐区人民政府


一、部门职能

1.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管理全区中小学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和石拐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系统各类各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立德树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打造教育高地,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积极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各学段有序衔接,课程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各领域全面覆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化教育体系。

)负责区教育系统包括民办教育机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规范办学行为、行政效能监察;负责指导各中小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区校园足球工作。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专业建设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负责全区高中阶段及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督导、监测报告。

)负责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和其他教育专项经费。负责教育经费的年度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并参与管理用于调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支持重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建设工程;拟定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经费、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区教育行政干部和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下学校教师、校长(园长)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按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石拐区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扫盲工作。

(十)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管理工作。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承担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机构党的建设,落实上级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地区内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处理有关具体事务

(十)完成精准脱贫、安全生产包联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石拐区教育局是石拐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石拐区教育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配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根据工作需要,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基础教育股、规划财务股、师资管理股、安全保障股、体卫艺股、督导室。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党政大楼B座3楼

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5.联系方式:0472—8728139

6.负责人姓名:贾利民

二、所属单位职能(二级单位)

(一)石拐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1.主要职责任务

1)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推进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

(2)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开展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及教学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科课程标准、教学教法、学法等主题教学研究,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3)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探索实验教学改革,做好信息技术应用,注重实验室、图书、网络安全和技术支持服务。

5)完成全区教学质量评估与检测;教师教学理念、教材教法、教科研开展等培训工作。

6)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

石拐区教育教学教研中心,为石拐区教育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1名。设主任1名(股级)。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党政大楼B座3楼

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5.联系方式:0472—8726533

6.负责人姓名:郭培军

(二)石拐区学生资助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学生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师等相关资助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全区资助工作信息。承担开展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宣传等相关工作。

2)负责对全区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负责对享受资助学生信息核查、汇总、统计,承担全区各种资助专项拨款的预算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升学考试和其他教育类社会考试的报名、考务、试卷管理、招生录取等相关的组织实施工作。

5)检查标准化考场和考务管理平台系统的维护使用情况,负责保密室设备、视频会议和网络安全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6)承担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相关工作。

7)完成石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2.机构设置

石拐区学生资助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石拐区教育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主任1名(股级)。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党政大楼B座3楼

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5.联系方式:0472—8726549  0472—8726539

6.负责人姓名:杨 剑   谢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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