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农村牧区建设和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牧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
(五)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
(六)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
(八)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拟订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
(十)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
(十一)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十二)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提出石拐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石拐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十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十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
(十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十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八)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
(十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旗县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二十一)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二十三)组织开展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二十四)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十五)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石拐区直属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二十七)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十八)承担全区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
(二十九)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三十)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
(三十一)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十二)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三十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三十四)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挂牌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办公地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219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2-8728096
六、负责人姓名:杨彤
蒙公网安备 15020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