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石拐区委相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及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加强文化领域、广播电视阵地、广播电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拟订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广播电视额域事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石拐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贯彻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推进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培育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全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六)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申报全国、自治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事业。负责推动全区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物业务工作。负责文物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编制文物科技化、信息化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统筹规划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二)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区性广播电视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审听审看,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十五)指导、监管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广播电视、文物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加强广播电视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推动石拐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走出去。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管理、指导文物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管理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九)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主办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石拐区竞赛规则,组织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二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当中。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石拐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是石拐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下设二级事业单位有石拐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拐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石拐区图书馆、石拐区文化馆。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2-8728240
负责人姓名:李丽娜
二、所属单位职能(二级单位)
(一)石拐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1.机关职能
(1)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执法职责和日常监管职责,负责查处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案要案;
(1)承担全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石拐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石拐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的副科级规格的事业单位。不设内设机构。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方式:0472-8728106
6.负责人姓名:王惠梅
(二)石拐区图书馆
1.机关职能
(1)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文化传播、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等服务,接收公益性捐赠,开展理论研究、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
(2)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音(影)像资料、数字资源的收集、加工、整理、采编、保存、研究、开发、利用、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
(3)承担本馆文献信息资源的维护、管理及数字化处理;
(4)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文献等资料的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5)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推广创新服务项目,为基层图书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等;
(6)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石拐区图书馆是石拐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不设内设机构。
3.办公地址:中朵售楼部
4.办公时间:
(1)正常开/闭馆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30
(2)错时延时开馆时间:周一至周日17:30—20:30
(3)周六日开馆时间:9:00—20:30
(4)节假日开馆时间:9:00—20:30
(5)春节假期开馆时间: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闭馆休息,初三正常开馆。
5.联系方式:0472-8717838
6.负责人姓名:张利军
(三)石拐区文化馆
1.机关职能
(1)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2)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活动及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
(4)开展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评、文化交流活动;
(5)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负责为全区文化馆(站)建设提供业务指导;
(6)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民间调查,申报保护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
(7)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不设内设机构。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喜桂图新区瑶光路党群服务中心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方式:0472-8728104
6.负责人姓名:苏日巴特
(四)石拐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机关职能
(1)负责日常运转,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综合协调档案、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牵头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有关项目,指导全区公共数字服务基层点建设工作,促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发展;
(3)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理论研究、技术应用等工作;
(4)承担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及服务工作,重点建设适用于移动新媒体服务资源,促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与旅游公共服务数字资源等整合利用;
(5)开展全区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和创新项目的建设和服务推广工作;
(6)承担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规划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7)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参与全区体育设施布局的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8)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9)规划实施全区竞技体育工作,设置全区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适时承办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工作。指导苏木镇(街道)体育工作;
(10)为制定全区体育产业规划和政策提供辅助工作;
(11)承担规范全区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申报;
(13)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对外宣传,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全区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指导景区的升级工作;
(15)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全区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涉外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的申报工作,组织、参与全区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16)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
(17)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鉴定及科学研究的工作;
(18)负责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国家级、自治区级、包头市级,及石拐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19)负责石拐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村、镇)申报和保护工作;
(20)承担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石拐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挂石拐区文物保护中心牌子。不设内设机构。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方式:0472-8728240
6.负责人姓名: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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