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公安分局

发文时间: 2023-02-17 14:37 资料来源: 石拐区人民政府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是包头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掌握影响石拐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负责石拐区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团体、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

(三)负责石拐区刑事侦查工作,负责石拐区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石拐区禁毒工作。

(四)负责石拐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石拐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及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石拐区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警务合作、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等工作。

(五)负责石拐区公安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数据建设工作;负责网络技术手段、视频图像侦查手段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石拐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工作。

(六)协调、实施石拐区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打击工作,协调处置区内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在石拐区相关活动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七)负责石拐区公安警务督察工作;依法进行石拐区公安法制方面工作。

(八)负责石拐区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并查处、督办石拐区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石拐区公安机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石拐区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信访案(事)件受理查办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九)负责石拐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所辖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调督办、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

(十)承办石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政治工作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警务支援大队、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警务保障室。

派出机构:喜桂图新区派出所、石拐派出所、吉忽伦图派出所。

三、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德泰路与瑶光道交汇处公安分局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2-8726500

六、负责人:邵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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