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党委、政府,各园区、景区党组织、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度党群、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按照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包组通字〔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石拐区实际,现将2022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全区科级领导干部。
2.退出实职领导岗位的职级干部和保留待遇的干部委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3.全区党群、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待遇人员、合同制人员和辅警人员。
二、考核依据
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包头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待遇人员的考核,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合同制人员和辅警人员的考核,依据《石拐区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石党办发﹝2014﹞19号)执行。
三、考核内容、等次及评优比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着重考核在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城创卫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的现实表现,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等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待遇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合同制、辅警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评优比例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同一身份类别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如单位在本年度获得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经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掌握在25%以内。当年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机关,可掌握在30%以内。当年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等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或个别情况特殊的机关,可掌握在35%以内。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为“一般”等次的,未按要求开展平时考核或平时考核流于形式的单位,应降低评优比例,降低后最高不得超过17%;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较差等次的,或主体责任缺失,不正之风突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最高不得超15%。提高或降低评优比例仅限当年有效。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各单位工勤人员(含参照事业待遇、合同制及辅警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同一身份类别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如在本年度获得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本单位评优人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20%。
3.年度考核评优比例要按职务层次身份类别分别计算,严禁上一级职务挤占下一级职务的评优名额。
4.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一半的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在审核备案时,凡超比例评优的单位和本单位没有对评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不予备案。
四、确定考核等次要求
(一)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二)新聘用考录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岗位聘用、定级的参考依据。
(三)区派第一书记中,全脱产第一书记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核,不占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和评优名额;半脱产第一书记考核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反馈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在充分考虑驻村第一书记考核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
(四)挂职锻炼、借调6个月以上人员,且截至2022年12月底仍在挂职、借调单位工作的,需在挂职、借调单位进行考核,挂职、借调不足6个月的,由原单位根据挂职锻炼、借调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五)2022年上半年转为参照事业待遇人员的合同制人员,按参照事业待遇人员身份进行考核,2022年下半年转为参照事业待遇人员的合同制人员,按合同制人员身份进行考核。
(六)非新聘用考录人员,本年度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一般不参加年度考核,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级别工资档次和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但因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参加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七)公派学习、培训、进修或进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依据学习、培训、进修等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非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含出国学习、进修)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八)当年接收的转业军(警)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参阅转业前部队有关鉴定进行考核,一般当年应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九)涉嫌违法违纪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十)受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的人员,要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包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只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评定相应考核等次。一般工作人员还需视处分情节确定相应等次,属于故意违纪的,受处分的当年可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在解除处分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但解除处分的当年一般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考核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制定并实行量化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二)2022年度考核工作从2023年4月23日开始,至4月28日结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含参公)、党群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报送区委组织部(A322室)。其中,科级领导干部和有领导分工的职级干部由区委独立考核,工勤人员需单独考核,以上人员不得与单位其他职级干部(含参公)共同计算考核名额,科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均需单独上报审核备案花名册(附件2)。
政府系统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和全区参照事业待遇人员及合同制、辅警人员考核表(一式两份)报送区人社局(B211室),逾期不上报考核结果影响本单位职工正常调整工资情况的由本单位负责。各主管部门(如教育、卫生等)负责本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统一向区人社局上报年度考核结果。
(三)办理年度考核备案时,需向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便签形式,如涉及提高评优比例的情况,需在报告中说明,并提交相关表彰奖励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2022年度考核评优人员公示情况说明(便签形式,需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3.2022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按人员类别分别填表上报,工勤人员用事业人员备案表,各单位自行修改备注;
4.2022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2),按人员类别分别填表上报,公务员职级按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等填写,事业专技、工勤人员要注明,写明考核等次。不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在备注说明原因,列入区委考核的干部要备注“区委考核”字样;
5.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4、5,按人员类别分别填表上报,工勤人员填附件4),需提供个人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出生年月”要与组织认定过的日期填写一致,如手写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单位领导签字、落款时间、评定考核等次、本人签字等内容填写务必全面、准确,漏项不予审核备案(正反面打印);
6.以上考核审核备案表、审核备案花名册、年度考核登记表(按照科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党委系统事业科级以下人员三个类别分文档上报,并备注姓名)在提供纸质版时均需附电子版表格;
7.所需电子版表格请各单位自行登陆石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guai.gov.cn/)下载或到组织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sgzzbggyx@163.com,密码zzb163@1234)。
(四)注意事项
1.因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评优情况由区委组织部总体征求意见并研究,未达到评优比例的党群单位不需要报送2022年度考核工作总结、2022年度考核评优人员公示情况说明和2022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表(附件1)。
2.如本单位参照事业待遇人员、合同制人员、辅警人员达不到评优比例,可按同一身份类别与其他单位合并评优,评选为优秀人员所在单位需以红头文件形式(后附参与各单位同意合并评优说明,需领导签字)向区人社局提供合并评优的情况说明。
附件:1.2022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表
2.2022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
3.202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登记表
4.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2022年度参照事业待遇、合同制、辅警人员考核登记表
中共包头市石拐区委组织部 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2日
区委组织部:崔 雪 王莺潼 8720031
区人社局: 马宇翔 872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