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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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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16: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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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事项编码

1115020067068734X33000117020000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行政备案    □便民服务    □行政确认

行政许可     □行政给付    □行政征收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行政裁决    □非许可审批  □其他行政职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联办件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部门

设定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2.《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办理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2.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并未改变城市道路使用性质。

申请材料

1.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申请表》。

2. 《建设工程(管线)规划许可证副本》或《规划意见函》、

《包头市道路(市政)工程规划条件书副本》;

(审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施工期限、堆土处理和扬尘防治,附设计图并加盖公章)。

4.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或市五区城建部门出具的技术审核意见。

申办流程

受理—审批

办理流程图

(附后)

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说明(注:总的岗位环节时限之和必须等于承诺时限,岗位环节可根据实际权力运行流程岗位作说明,与流程图保持一致)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办理人员

工作时限

受理环节

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原件留复印件

付鹏 男18647236339

即时办理

审批环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告知审批结果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出具审批意见

李洁 女13848531966

3个工作日

权力运行

流程图

(附后)

申请主体

(适用范围)

□个人 □企业 □事业

□行政 □其他团体

是否发证

□是  □否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监督投诉电话

0472-6862298

联系电话

0472-6862637

办理部门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办理地址

和工作时间

政务大厅二楼E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事项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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