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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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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15020067068734X33000117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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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行政备案 □便民服务 □行政确认 □行政许可 □行政给付 □行政征收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行政裁决 □非许可审批 □其他行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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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联办件 |
受理方式 |
□网上 □窗口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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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2.《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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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2.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并未改变城市道路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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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申请表》。 2. 《建设工程(管线)规划许可证副本》或《规划意见函》、 《包头市道路(市政)工程规划条件书副本》; (审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施工期限、堆土处理和扬尘防治,附设计图并加盖公章)。 4.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或市五区城建部门出具的技术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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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流程 |
受理—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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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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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说明(注:总的岗位环节时限之和必须等于承诺时限,岗位环节可根据实际权力运行流程岗位作说明,与流程图保持一致)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办理人员 |
工作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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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节 |
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原件留复印件 |
付鹏 男18647236339 |
即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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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环节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告知审批结果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出具审批意见 |
李洁 女13848531966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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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 流程图 |
(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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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适用范围) |
□个人 □企业 □事业 □行政 □其他团体 |
是否发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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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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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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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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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
0472-6862298 |
联系电话 |
0472-6862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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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科 |
单位性质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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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和工作时间 |
政务大厅二楼E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事项办理流程图